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资产数据和财务数据的实时交换与同步,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互通,现学校已完成相关调试工作并开通财务报销系统中的“资产报销”模块,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现开通试行,试行阶段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业务请各单位优先使用“资产报销”模块填报报账,熟悉操作流程,10月7日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业务财务处将不再接收从“日常报销”模块导出的报销单据,均须通过“资产报销”模块填报,方可报账。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会计核算科,020-38256665;

                           资产管理科,020-38265012。


附件:资产报销模块-操作指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3年9月13日